21岁大学生帮人跨省取快递被判无期:毒品犯罪的沉重警示
2020年12月,21岁大学生小宁(化名)受朋友马哥(化名)之邀,从河北前往湖北荆州监利市帮人收取一个“特殊快递”。尽管快递外包装显示为十二根避震器,但实际在运输途中已被贵州遵义警方查获藏有4.4余千克毒品“麻古”。警方为追踪收货人,将毒品取出后让快递继续运输,最终将取件的小宁和马哥抓获。
据披露,小宁和马哥此次行动的报酬高达1.6万元,远超出正常代取快递的劳务费用。两人还被明确叮嘱“注意周围环境和周围的人”,这种异常要求进一步凸显了行为的可疑性。尽管小宁家属坚称其“不知情”且“家境优渥无需涉毒”,但司法机关综合案情认定,二人对运输毒品的性质存在“应当知道”的主观故意。
法学专家指出,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不以毒品到达目的地为前提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运输行为即可构成。此案中,小宁和马哥虽未实际接触毒品,但已完成收取、转运快递的关键环节,符合犯罪构成要件。根据我国刑法,运输甲基苯丙胺类毒品50克以上即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,而本案涉毒量远超这一标准。
此案为公众敲响警钟:
目前,小宁家属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,认为无期徒刑量刑过重。但法律界普遍认为,此类案件体现了国家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。年轻人在面对诱惑时,唯有坚守法律底线,方可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。
作者:纵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