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官场潜规则,为何说"红得发紫"才是终极目标?

发布时间:2025-04-08    来源:纵览网

唐代官服体系以"品色衣"制度著称于世。据《新唐书·车服志》载,武德四年(621年)朝廷颁布服制敕令:三品以上官员着大科绫罗紫袍,佩玉带;五品以上着小科绫罗朱袍,佩金带;六品以下则服丝布黄袍。这种以织物纹样、色彩区分品秩的制度,在德宗时期更臻完善,《旧唐书》记载建中元年(780年)诏令规范节度使官服用鹘衔绶带纹,观察使用雁衔威仪纹,强化了职官服饰的标识功能。

借服制度

唐代的"借服"制度在宋代得以延续。据《唐会要》记载,天授二年(691年)建昌王武攸宁首开"借紫"先例,允许未及三品的官员特许着紫袍。与之对应的"借绯"制度则针对五品以下官员,特许着绯色官服。这种弹性制度为官员晋升提供了缓冲期,成为唐宋官僚体系的重要补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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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赐章服

帝王赐服制度包括"赐紫"与"踢绯"两个层级。唐代规定赐紫须配金鱼袋,故称"赐金紫";赐绯则配银鱼袋,称"赐银绯"。宋代沿袭此制,《宋史·舆服志》详载赐服仪轨,规定受赐者须在常服外另备礼服用以朝觐。这种恩赏制度既体现皇权恩宠,又维护了品秩制度的严肃性。

唐代八、九品文官所着青衫,经白居易《琵琶行》"江州司马青衫湿"的艺术渲染,逐渐演变为失意文人的文化符号。这种青色官服采用植物染色工艺,在宋元话本中常作为低级官吏的典型装束出现。

隋代紫衫原属侍从常服,《隋书·礼仪志》载其形制为窄袖缺胯。南宋建炎年间(1127-1130),因战事频繁,文官多着便于行动的紫衫。至绍兴二十三年(1153),朝廷重申文官服制规范,禁止非军事系统官员服用。孝宗乾道年间(1165-1173)虽短暂解禁,终因礼制需要恢复旧规。

这种色彩分明的官服制度,通过视觉符号强化了封建等级秩序,其演变过程折射出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发展轨迹。从借服制度的灵活性到赐服制度的权威性,无不体现着传统政治文化中制度设计与权力运作的精妙平衡。


作者:纵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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